银行民企联手布局消费金融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姜旺 日期:2014年10月27日    【字体:

银行民企联手布局消费金融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深入发展,银行的地位在多方面不断受到冲击。不仅仅包括各种类似“余额宝”在冲击银行系理财产品,电商网站推出的各种“白条”、“分期”也影响到其信用卡消费拓展。不过,银行系也已在后知后觉中奋起追击,近一段时间银行系与民企联合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如潮水涌动。
 
  近日,兴业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已收到银监会批复,获准在泉州市筹建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此外,招行旗下全资子公司香港永隆银行与中国联通筹建了“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湖北银行、徽商银行等城商行也都在积极筹备消费金融公司。
 
  此前的四年时间,国内只有北京、上海、成都、天津四地4家消费金融公司在进行试点,但是业务范围有限,消费金融公司不可以做跨区经营等限制让这些公司发展缓慢。
 
  业内人士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可发展空间巨大,转折点在于去年底,银监会发布修订完善后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允许民资进入消费金融行业,同时扩大了其业务范围。
 
  银行介入潮涌
 
  公告显示,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拟注册资本3亿元,由兴业银行与福建泉州市商业总公司、特步(中国)有限公司及福诚(中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兴业银行出资金额为1.98亿元,出资占比66%,成立后的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将主要从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除了上述已经获银监会批复的上述6家消费金融公司外,湖北银行、徽商银行、重庆银行、西安银行旗下的消费金融公司都在筹备中。而重庆百货、合肥百货等上市公司也开始搭上城商行,想进入消费金融领域。
 
  简单来说,消费金融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一些刚工作的上班族提供信用无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一般为银行基准利率的1-4倍。相比银行信用卡业务,消费金融公司显然费率相对较高。
 
  从2009年开始试点的4家消费金融公司股东背景来看,该类公司可以被简单地划分为“银行系”和“非银行系”。去年,随着银监会开放第二次试点资格,更多的银行进入该领域。
 
  据了解,此前监管层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放贷资金主要是自有资金。随着更多民资进入消费金融行业,如何获得资金成为发展的一大难题。去年发布的《办法》则给消费金融公司在资金上进行了松绑,“可以增加‘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业务;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引入具备一定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此外,银行系的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从母公司获得相应的授信。如北京银行去年、今年都通过同业授信方式为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增加资金。
 
  市场空间巨大
 
  由于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巨大,不少机构看好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前景。据估算,在现在的银行业信贷资产中,消费信贷占比大约在15%左右,而消费金融占比更是低于5%;在整个消费信贷中,房贷占比高达75%,信用卡也占15%左右。
 
  “消费金融公司更突出专业性,主要在装修消费、汽车消费、高端奢饰品消费等方面。对于某些信用卡中低端客户来讲,这些都不是普通信用卡的业务可以简单解决的。”华泰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林博程称。对银行而言,也可以通过发展消费金融使得零售业务开展得更深入,对某些零售业务占比不高的银行而言也可以借此积累更多客户。
 
  “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符合经济规律,在经济发展放缓,消费环境偏弱的拖累下,越来越多的实体企业通过投资理财产品,开展小额贷款、支付或消费金融等业务来提高资金收益率。”济南某银行人士表示,得到了政策的宽松支持,消费金融公司正在进入飞速发展期,消费金融领域未来的发展空间巨大。比如上述这些百货公司可以借助消费金融发展自身经营;银行则可借消费金融公司进行客户群下沉、扩展更大规模的客户群。
 
  有业内人士认为,消费金融公司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避免与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同质化竞争。通过对客户市场的细分,研发适合中低端收入消费者的产品,深入挖掘消费者的有效需求。在服务内容上,除现有的业务范围外,要注重开发当前消费金融供给不足的婚庆、旅游等业务领域,同时尝试加强与大型零售机构、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的合作,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标签: 银行 民营企业 消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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