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网贷评级还不是时候

来源: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1月21日    【字体:

为什么说网贷评级还不是时候

  文/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研究中心
 
  近年来,随着P2P借贷(又称“网贷”)的迅速崛起,吸引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各类媒体、网络社区到评级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始对网贷平台进行排名与评级,引发了较大争议。
 
  我们认为,从网贷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来看,其行业模式尚未定型,监管体系依然缺位,无法产生可信赖的标准化数据,使得网贷评级本身缺少根基,因而贸然进行评级特别是发布“黑名单”等负面行为,其必要性与合理性值得商榷。
 
  更应该看到的是,以互联网金融发展和民营银行开闸为标志,我国金融改革正在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从国务院、央行到地方政府,均对互联网金融作出了鼓励和包容的表态。在此背景下,网贷行业眼下虽然面临一些不规范现象,但这在根本上是新生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必然,无需过度渲染,更不应该因此抹煞网贷行业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积极意义。
 
  一、网贷评级的价值和现状
 
  网贷行业是一个新生行业,在全球范围内都处在一个蓬勃发展的初期阶段。2014年全年,我国网贷行业全年发放贷款量接近3000亿元,年度增长接近200%。但目前我国的网贷行业仍处于监管空白状态,加之新业务、新模式层出不穷,如何对网贷平台的信誉和安全度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从而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是一个多方关注的重要问题。
 
  在债券市场和借贷市场,主体评级是衡量企业健康状况的重要工具,评级结果揭示了企业的偿债意愿与偿债能力,并用简单、直观的符号加以表示,便于贷款机构或投资机构评估企业状况,辅助相关决策。客观、公正、准确的评级工具促进了上述两个市场的健康发展,成为必不可少的标配服务。因此,部分机构借鉴了这一做法,从2014年开始,公开发布网贷平台评级报告并形成一定的影响。
 
  在监管细则尚未落地,行业处于野蛮生长阶段,专业、准确的网贷平台评级对于行业阳光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甚至可能引导网贷行业发展方向。在充分理解网贷评级重要价值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的评级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基础尚不稳固,例如:
 
  第一、评级标准需要明确,网贷平台作为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理论上并不承担信用中介的职责,但在刚性兑付的压力下,一些平台或多或少会介入风险经营业务,评级标准是根据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来设定,对于真实、准确反应平台健康程度有重要影响。
 
  第二、数据基础还不牢固,表现在多个方面,首先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标准,其披露范围、形式和频率各不相同,整个行业缺乏规范、标准的数据;其次,网贷行业发展历史较短,相关的数据积累是否能够支撑评级,需要进一步探索。
 
  第三、评级模型需要较长的优化过程,评级模型需要通过大量历史数据进行提炼、验证和优化,方能获得概率意义上的可靠、准确结果,它不仅仅取决于评级机构的专业能力,还依赖于大量的数据积累,在行业高速变化的情况下,模型需要经常做出修正,持续进行优化。
 
  第四,评级机构的公信力有待建立,无论是债券市场还是信贷市场,评级机构都需要相应的授权,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开展评级业务。网贷行业的监管措施尚未出台,未经授权的评级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存在先天不足,评级机构面临一定的道德风险,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撇杨评级机构的公信力。
 
  上述问题涉及行业、平台、法律、监管和评级机构,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建立科学、系统、负责任、有社会担当的评级标准。特别是需要在踏实、务实、有依据的细致工作调研基础上建立评级的客观量化体系,建立恰当的模型,能够在较大程度上验证评价体系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评级业务的公信环境培育方面,则需要建立负面清单,驱逐主观动机不良、形成客观不良事实结果的机构,方能保障行业的良好发展。
 
  征信是金融行业的基础设施,平台评级是企业征信的一部分,同样是网贷行业的基础设施,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可或缺。在网贷行业摸索前行的同时,我们希望同业和负责任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建立和维护行业秩序和规则,通过踏实、专业、细致的工作,形成客观、公正、准确的网贷评级体系,持续为行业的阳光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网贷行业的积极意义何在?
 
  第一,助推了利率市场化,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自2007年被引入我国以来,网贷行业迅速发展,引起广泛关注。网贷从一开始就摆脱了监管审批与利率管制,以高度市场化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对我国固有的利率管制格局进行改善,助推了利率市场化进程,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促进了金融普惠。尽管网贷从一开始就面临“高利贷”质疑,但是我们首先要看到,网贷毕竟解决了众多中小企业与个人无法从传统融资渠道获得资金的问题;其次,近年来网络借款的利率一直处于下降通道,部分优质借款人的借款成本已经逼近金融机构的小额贷款(例如信用卡分期付款和农信社贷款)。这一方面说明行业自身的效率在提高,另一方面促进了低收入群体的信用累计。从解决有无问题到改善成本问题,从服务银行不服务的对象到服务银行服务的不好的对象,网贷的金融普惠价值事实上也在一路提升。
 
  第三,促进了互联网理财市场的发展。尽管许多人的互联网理财经验起源于余额宝,但是在余额宝之前网贷理财已经存在六年之久。余额宝之后,受到启蒙的投资人大量“转场”网贷理财,使得网贷理财的用户数节节攀升,并接受着高风险投资市场的洗礼,网民理财的意识逐步趋向理智,为未来传统理财市场向互联网的全面迁移奠定了一定的用户基础,并促进整个生态圈的成熟。
 
  第三,促进了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优化了信用环境。例如征信体系的不健全一直是困扰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网贷从发掘小微贷款入手,实际上依靠自身完成了借款主体的基础征信工作,是对我国征信体系的有力补充。随着个人征信业的开放,一些网贷平台跃跃欲试,计划申请个人征信牌照,介入相关业务,正是源于其在网贷征信方面的积累。
 
  第四,促进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融合。领先的网贷平台已经在某些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和业务优势,但并不排斥正规金融机构的进入,反而与正规金融机构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例如某些网贷平台“兼营”向银行推荐借款人的业务;另外一些平台直接作为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甚至介入金融产品的设计。像A2P(资产到个人)、P2F(个人到金融机构)模式的出现都说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并非水火不容,二者在同一市场生存,实际上存在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形成了高度管制的金融市场向自由竞争金融市场过渡的缓冲地带。
 
  第五,促进了金融技术的提升。由于强烈的危机意识和市场化生存理念,部分网贷平台极其重视技术创新,在征信、审贷、放贷效率方面获得长足进步,甚至已经接近银行水平。而面对大量基础信用数据不足的服务对象,网贷平台研发、掌握、获取大数据技术的意愿也分外强烈,并已投入大量资源,有望在这一领域率先实现突破,从而真正提升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技术。

标签: P2P 监管 网贷 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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